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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不动产告字(2026)第372号

日期:2026-09-07 14:35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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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高凤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四方村土地使用证丢失,土地证号:四方村16-233号,面积:384.66平方米;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7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王春阳

校对:王迪

一审:王春阳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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