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士良,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向阳村,土地使用权证号:向阳村-2-168,面积:427.12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权利性质:批准拨用。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8日
申请人:张士良,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向阳村,土地使用权证号:向阳村-2-168,面积:427.12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权利性质:批准拨用。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8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武舒怡
校对:陈子懿
一审:武舒怡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