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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不动产告字(2024)第102号

日期:2024-05-08 16:20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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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3-31280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葛瑞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共和乡东升

231085282002JC00010F00020001

68.82平方米

住宅

2

李春生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福禄乡巨丰

231085186020JC00297F00010001

63.00平方米

住宅

3

朴景日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共和乡新和

231085251001JC00005F00010001

71.40平方米

住宅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8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张新伟

一审:周文娟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张新伟

一审:周文娟

二审:张新伟

三审:邓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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