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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不动产告字(2024)第101号

日期:2024-05-07 16:06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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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予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3-31280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穆棱市共和乡金峪口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转让

共和乡金峪口村

231085250001JA00001W00000000

32762.12

耕地

2

穆棱市共和乡金峪口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转让

共和乡金峪口村

231085249001JA00001W00000000

2237.76

耕地

3

穆棱市共和乡牛心村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转让

共和乡牛心村

231085263001JA00001W00000000

88278.95

耕地

4

穆棱市共和乡牛心村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转让

共和乡牛心村

231085260001JA00001W00000000

6211.20

耕地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7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韩瑜

一审:周文娟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韩瑜

一审:周文娟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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