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穆棱市乡村医生离岗退养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必要性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于农村的卫生工作者,多年来乡村医生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爱岗敬业,充分体现了乡村医生的济世情怀。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农村从业的乡村医生已经步入老年,希望能妥善解决后顾之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37号)明确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市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二、依据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37号)
2、《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15〕37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完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政策,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乡村医生队伍离岗退养补助机制。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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