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我局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局重要的议事日程,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年初根据全市法治工作和省、牡丹江市统计局法治工作年度计划,结合穆棱实际,制定出台了《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统计法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完善统计考核机制,修订出台了针对局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的《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考核办法》和《乡镇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强化了激励、约束机制,整合了各类统计法治资源力量。
(二)强化普法教育,提升意识能力。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12·4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通过经常性普法和阶段性集中宣传相结合,传统传媒和现代信息平台相结合,户外广告和入户入企宣传相结合,统计队伍内部教育和社会大众宣传相结合,形成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良好依法统计局面。
2.领导干部带头,加强统计干部、统计人员学法工作。认真安排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定期学法内容,着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统计能力。先后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3.聚焦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普法。本年度,解读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24年9月29日,市政府7届44次常务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2024年8月11日,市统计局党组会议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4.加强对政府部门行为的法治监督。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以电话或发函形式反馈修改意见,及时纠正了市督考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拟发的工作目标计划、责任分解文件中把市统计局作为责任部门的做法。按照《牡丹江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牡丹江市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方案,及时向上级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5.开展多形式普法,营造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坚持告知对象名录更新与统计调查对象名录更新同步、告知确认书内容更新与年报定报表制度更新同步、法定义务权益告知和统计报表布置工作同步,扎实推进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义务权益告知。注重加强对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通过发放宣传单、挂条幅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三)强化监督机制,提升执法水平。
1.注重执法队伍建设。统计局现有统计执法人员3名,其中持证人员1名,专业辅助人员2名。配备了专用执法记录仪、平板手机、录音笔、打印机等设备。日常工作中,既抓好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确保执法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合规;也加强法纪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思想政治觉悟,确保执法人员廉洁、公正执法,让执法对象在每一个统计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前我局的执法监管事项有三项:一是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管,二是对大型普查活动的监管,三是对统计调查证的监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统计执法坚持公正廉洁的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实现企业受检频次减少。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我们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
(一)诚信统计的社会生态需要进一步培育。个别乡镇社区和职能部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视不够,部分调查单位负责人统计法治意识淡薄,对源头数据缺乏有效管控措施。
(二)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统计执法人员较少,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是开展统计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持证执法人员1人及辅助人员2人,同时要兼任专业或其他任务,分散了执法精力。执法人员掌握的统计业务知识不够全面,面对统计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感觉办法不多。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执法干部队伍需要下更大力气。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武玉清能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
(一)坚持法治思维方式开展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指导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全局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控数据质量源头。制订出台了《穆棱市统计局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办法》,强化了行政执法“一把手”责任意识,明确局长为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分管领域责任人,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对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农业农村统计、粮食生产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等15个统计专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作了详细规定,规定了方法、程序、步骤,明确了专业人员的责任。同时,能严肃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
(三)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作用明显。牵头建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能通过会议听取、过问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定期安排班子会议学法,部署落实统计干部法治培训教育工作;主动参与各类统计法治培训、测试,将述法内容列入领导干部述廉述职述法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亲自带队对统计执法、统计巡查开展督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认真继续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统计法治工作各项文件精神,以“强基础、重普法、严执法”为目标,着力加强统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和统计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在对统计法治工作制度上有新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统,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调查体系。要继续抓好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相关考核办法的完善,明确各方责任,形成统计法治工作合力。要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确保统计法治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二是在统计法治宣传上有新进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全市“八五”普法宣传,持续深入开展统计“八五”普法。加强对政府部门行为的法治监督。扎实推进义务权益告知。继续抓好统计部门领导、统计干部和统计人员学法。抓好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普法。
三是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上有新方法。继续开展《穆棱市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制订年度方案,创新核查方式方法,严格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
四是在强化统计执法上取得新提高。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运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法治化水平。
穆棱市统计局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