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4〕34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各相关单位重新确认了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现予以公布。
穆棱市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月7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4〕34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各相关单位重新确认了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现予以公布。
穆棱市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月7日
来源:穆棱市司法局
撰稿:李丽霞
校对:王学军
一审:李丽霞
二审:董明慧
三审: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