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党委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领导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5.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7.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8.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