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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日期:2024-11-06 15:03 来源:穆棱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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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破解难题,在基层中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便民做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指申请人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在申请办理登记时,未能向登记机构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情形。

一、坚持部门联动,高效便捷

工作中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部门联动配合,核实被继承人的家庭关系。对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的核验是不动产继承登记审核工作的核心。死亡证明采取由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公证机构、街道社区、民政部门(殡葬机构)或被继承人及继承人的单位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而亲属关系证明,则以户口簿、婚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等为主要依据,同时由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的单位等出具家庭关系证明。在此项工作中,我们重点推进信息共享集成,切实在基层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引入书面告知承诺制

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久远,申请人无法取得被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的,所有继承人无工作单位确实无法出具家庭关系证明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了书面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上标明了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提出承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上述情况,为防范登记风险,申请人填写完毕告知承诺书进入公告期后,工作人员会向其中部分申请人所在社区(村)进行回访调查,主要调查其家庭关系情况,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切实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

三、优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专门设立非公证继承登记服务窗口,专窗、专人、专办,相关手续50分钟内即可办结。同时,将不动产权继承公示前置,公示期与审核期并行计算,待公示期满且无争议的,由专窗工作人员出具不动产证书并通过邮寄方式快递到家,减少群众跑动。

下一步穆棱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把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能力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培训,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学习《不动产登记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涉及继承的法律法规。目前已经办理25宗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既保障被继承人合法权益,又使继承人顺利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来源:穆棱市自然资源局

撰稿:张新伟

校对:吕佳欣

一审:张新伟

二审:孙祯民

三审:王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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