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依据《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要求,通过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矿山自然恢复情况和内业资料检查等方式,对我市5处自然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进行验收。
本次验收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总面积为5.77公顷。验收组认为项目区以“自然恢复”方式完成了矿山生态修复,损毁的土地得到了良好的生态修复,土地利用功能和环境状态得到恢复,地质结构稳定、无直接威胁对象,无地质灾害隐患,无水土污染等问题。根据“验收工作依据”要求,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明显、验收资料真实完整、实施过程科学规范。综合评判生态修复成果,认定为合格,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