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证的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指南〉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4〕53号)相关规定,黑龙江省第二地质勘查院组织专家对《黑龙江省穆棱市福禄乡甘沟子建筑用玄武岩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穆棱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0453-3131680
邮箱:mlskgg@126.com
穆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