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3-312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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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许风臣 |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河西镇向阳村 | 231085******JC00125W00000000 | 350平方米 | 住宅 |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8日

黑公网安备 23108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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