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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不动产告字(2025)第114号

日期:2025-03-14 09:07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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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3-31280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玉成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共和乡金峪口村 231085******JC00075F00010001 85.03平方米 住宅

2  迟玉洲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共和乡金峪口村 231085******JC00105F00010001 76.75平方米 住宅
 3  徐庆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河西镇新兴村 231085******JC00201F00010001 74.84平方米 住宅
 4  李凤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河西镇向阳村 231085******JC00041F00010001 82.14平方米 住宅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4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武舒怡

校对:张新伟

一审:武舒怡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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