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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不动产告字(2025)第21号

日期:2025-01-16 08:33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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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3-312806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王玉爱 继承转移登记 康吉村 穆集建(2000)字第240号 王密功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6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武舒怡

校对:张新伟

一审:武舒怡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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