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予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3-312806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梁凤霞 | 林权首次登记 | 马桥河镇南沟村 | 231085******JE00001L00000001 | 21607.5 | 林地 |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