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禄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民政委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黑房权证穆房字第(2011006007)号.面积:64.80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7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0453-3128063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9日
申请人:李禄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民政委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黑房权证穆房字第(2011006007)号.面积:64.80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7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0453-3128063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9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武舒怡
校对:张新伟
一审:武舒怡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