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金成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沿河委房产证遗失,(产权证号:黑房权证穆房字第(2012000455)号;面积:99.48平方米;用途:住宅;)
申请人:金成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沿河委房产证遗失,(产权证号:黑房权证穆房字第(2012000454)号;面积:99.48平方米;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3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0453-3128063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