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穆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穆政复决(2021)22号),撤销穆棱市林证字(2011)第2300051089号林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2月4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0453-3128063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根据穆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穆政复决(2021)22号),撤销穆棱市林证字(2011)第2300051089号林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2月4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0453-3128063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张新伟
一审:周文娟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