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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不动产告字(2024)第144号

日期:2024-07-08 15:49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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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振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长征委土地证丢失,(土地证编号:/;面积:9007.31平方米;分摊面积:44.43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补发。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4年7月8-2024年7月26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0453-3128063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8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张新伟

一审:周文娟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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