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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政发〔2015〕51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关于穆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调整的通知
穆政发〔2015〕51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穆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穆棱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黑政地价〔2014〕4号)文件精神,穆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已被省政府批准,现将《穆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穆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穆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为加强我市土地资产管理,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穆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具体标准如下:
一、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
表一:穆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
商业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业用地 |
Ⅰ |
415 |
188 |
138 |
Ⅱ |
296 |
135 |
115 |
|
190 |
108 |
115 |
Ⅳ |
116 |
83 |
115 |
二、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或自营生产,经营用地的营业者及自用房屋用地的使用者,应按其使用土地面积,按照基准地价计算确定的标准交纳年租金。
表二:按基准地价确定出租或自营的年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表三:按基准地价确定的(自用)住宅用地年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三、本地价标准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四、本地价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印发的《穆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标准》(穆政发〔2009]〕39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一、穆棱市商业、住宅土地级别范围表
二、穆棱市工业土地级别范围表
三、用地性质说明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印发
附件:
一、穆棱市商业、住宅土地级别范围表
级别 |
级 别 范 围 |
Ⅰ级 |
八面通镇:①东:工农大街;西:民主街;南:南一路; 北:小清河 ②东:幸福大道;西:工农大街;南:广播局回 迁楼;北:小清河 ③东:小清河;西:幸福大道;南:广播局回迁 楼;北:小清河 |
Ⅱ级 |
八面通镇:①东:铁路街;西:水泥街;南:长征路;北: 富家路 ②东:铁路街;西:工农大街;南:琥珀路; 北:长征路 ③东:工农大街;西:西环街、老河堤;南:育 才路;北:长征路、一级地边界 ④东:民主街;西:西环街、建成区边界;南: 长征路;北:东风路、小清河 ⑤东:水泥街;西:西环街;南:小清河;北: 大庆路 下城子镇:采购部至苗圃路、下绥线、下八线、仁义村委 会、义和村委会所围成的闭合区域。 穆 棱 镇:东至棱河路,西至山城路,南至华升木业南,北 至二院南,所围成的闭合区域。 |
Ⅲ级 |
八面通镇:除Ⅰ、Ⅱ级地以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 建设用地范围。 下城子镇:老交警队至下绥线、苗圃路、北环路,老下八公 路至粮库、穆棱河、哈北公司所围成的闭合区 域。 穆 棱 镇:自吉丰收购站北侧道路起,向西至收购站西侧道 路,沿道路向南至牡丹江工务段轨料基地西墙, 向南过中心小学、二中,至华升木业南70米处, 向东至镇属建成区边界,沿边界返回起点,所围 成的闭合区域。 兴 源 镇:东至文化街、思源路交点,西至观台路住宅,南 至文化街、观台路交点,北至住宅、文化街与思 源路交点,所围成的闭合区域。 马桥河镇:东至育才路,西至西大河,南至学府路,北至跃 进村水沟,所围成的闭合区域。 河 西 镇:东至八林公路东侧,西至雷锋小学西侧,南至新 兴村公路北,北至雷锋小学、教堂北侧道,所围 成的闭合区域。 |
Ⅳ级 |
下城子镇、穆棱镇:除Ⅱ、Ⅲ级地以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 兴源镇、马桥河镇、河西镇:除Ⅲ级地以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 福禄乡、共和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 |
来源: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撰稿: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审: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审: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审: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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