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玉贤,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兴源镇红盛村房产证丢失,产权证号:/,面积:71.50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权利性质:批准拨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5日
申请人:刘玉贤,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兴源镇红盛村房产证丢失,产权证号:/,面积:71.50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权利性质:批准拨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5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陈子懿
一审:周文娟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