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谷建玉,房屋所有权证号:黑房权证穆房字第(011493)号,面积:49.5平方米,用途:住宅,坐落:车站委,房屋所有证丢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日
申请人:谷建玉,房屋所有权证号:黑房权证穆房字第(011493)号,面积:49.5平方米,用途:住宅,坐落:车站委,房屋所有证丢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武舒怡
校对:陈子懿
一审:武舒怡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