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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不动产告字(2026)第120号

日期:2026-05-06 10:57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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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3-312806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于见友  继承转移登记         穆棱镇团结委   穆房权证郊区字第600706号 于立飞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6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陈子懿

一审:周文娟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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