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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联系电话
0453-3123257
投诉电话
0453-3123257
办理地址
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0号
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国务院第55号令
许可条件
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项目类型、规模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申请资料
1.用地申请
2.企业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等)联合开发的提交联合开发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出让金缴纳人、成交竞得人、受让人、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以及领取人
3.城乡规划局控详图、拆迁范围图
4.平面位置图、土地勘测定界图
5.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6.土地评估机构申领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7.新增建设用地应附土地征、转用批准文件
8.发展改革局文件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提交开、竣工承诺书或保证书
11.提交户型平面图
办理程序
1.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编制发布土地出让方案,确定出让地块底价。
2.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信息,期限至少不小于30天(其中:公告期限不少于20天、挂牌期限不少于10天)。
划拨公示期为10天
3.公告期限内: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竞买单位登记表、报价单及身份证明资料(企业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等),联合开发的提交联合开发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出让金缴纳人、成交竞得人、受让人、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以及领取人。
4.公告期限内:用地单位提供城乡规划局控详图,拆迁范围图(存量土地),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土地测量和土地评估,并缴纳不少于出让金底价总额30%的竞买保证金。
5.挂牌公告期结束后,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上录入成交公示(公示期5-7天),公示期后无异议录供应结果网上自动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果有多家单位提出用地申请,将进行公开竞拍仪式,出价高者取得该宗地使用权。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交齐除保证金以外剩余出让金;签订合同后即可将土地交与用地单位,并要求用地单位按规定在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在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办理部门
穆棱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股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负责人
郝俊祥
发证类型及有效期
《建设用地批准书》3年
服务对象
各企业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国务院第5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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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
主办单位:中共穆棱市委 承办单位:穆棱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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