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石少军,产权证号:161 面积:55.20平方米,土地编号:振兴村1-31,面积:520.20平方米,坐落:穆棱镇振兴村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证丢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1日
申请人:石少军,产权证号:161 面积:55.20平方米,土地编号:振兴村1-31,面积:520.20平方米,坐落:穆棱镇振兴村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证丢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1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沈雪
校对:陈子懿
一审:沈雪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