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苏芝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河北委中高御园清华城5号楼0104不动产权证丢失,(产权证号:黑(2024)穆棱市不动产权第0000910号;面积:61.18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补发。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4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0453-3128063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4日
申请人:苏芝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河北委中高御园清华城5号楼0104不动产权证丢失,(产权证号:黑(2024)穆棱市不动产权第0000910号;面积:61.18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补发。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4日)内向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联系电话:0453-3128063
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4日
来源:穆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撰稿:周文娟
校对:张新伟
一审:周文娟
二审:韩瑜
三审:邓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