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2024年穆棱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扶持政策要求,经所在村委会出具作业证明,所在乡镇核定确认,我单位对作业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最终确定我市符合申报补贴的作业主体为穆棱市九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补贴资金581723.75元。现将作业主体作业情况及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 序号 | 作业主体 | 收储面积(亩) | 秸秆利用量 (吨) |
补贴资金(元) |
| 1 | 穆棱市九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6194 | 14543.0937 | 581723.75 |
公示日期:2026年7月31日-8月6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453-3123001
穆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1日

黑公网安备 23108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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